“宪法在心中,法治伴我行”—我院研究生党支部赴梅园新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24-12-12 浏览次数: 10

  为深入贯彻宪法精神,强化党员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12月6日,院研究生党支部赴南京市玄武区梅园新村开展“宪法在心中,法治伴我行”主题党日活动。



梅园新村纪念馆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城东长江路端,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及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辉煌历史。曾是中共代表团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关键场所,深刻体现了先辈们为争取国家命运而付出的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崇高革命精神。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下,深入研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梅园新村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南京谈判期间的办公旧址,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与革命精神。开展此次党日活动,既能在浓厚的历史氛围中感悟先辈的坚定信念与崇高精神,又能将宪法精神与革命传统有机融合,进而激发爱国热忱与法治意识。

    活动伊始,同学们怀着崇敬之心踏入梅园新村纪念馆。馆内庄重肃穆氛围扑面而来,将众人带回1946 - 1947年那段波澜壮阔的岁月。通过参观,深入了解到了中共代表团在此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艰辛过程。感受到周恩来、董必武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复杂险恶环境中为国家命运和人民利益顽强抗争的英勇无畏精神。

期间,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王点凡带领同学们沿着历史脉络,讲解了馆内陈列的珍贵文物、历史资料和影像记录生动再现了当年国共和平谈判的场景和先辈们在复杂环境中坚守信念、为国家和人民不懈奋斗的英勇事迹。作为党员同志应率先垂范,主动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宪法、恪守宪法、维护宪法。以此激励全体党员同志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宪法和法治作为行动的指南和准则。



随后,同学们共同参观了周恩来图书馆遗址以及梅园新村17号、30号、35号等谈判机关驻地遗址。支部组织委员周诚讲授革命精神在我心微党课,结合梅园新村历史背景,激励同学们汲取红色基因力量,弘扬革命精神,坚定信仰,倡导积极投身志愿活动,将个人奋斗融入社会事务,不断发扬创新精神,传承中医药文化。

学院副院长、副书记王小丁为全体党员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微党课示范教学,他强调此次党日活动是一次意义深远的思想教育与党性锻炼的综合实践。希望同学们能够以此次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在日常生活中对宪法的学习和领悟,持续提升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并着重指出,对革命历史、对宪法规章要始终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同学们的学业、生活与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并鼓励同学们多去革命红色基地参观,主动了解革命历史,感受革命精神。



“党建带团建”,学院团支部全体成员跟党员一起参加了本次活动。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深切感受到宪法的来之不易,身为新时代的后继者,今后必将自觉学习并践行宪法精神。此次党日活动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党员同志提供了珍贵的学习与交流机会。相信在宪法精神的引领下,同学们将以更为饱满的热情和更为坚定的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

 

                         【撰稿:白玉兰;审核人:王小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