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和教研室、一线教师之间的沟通,增加学院事业管理的透明度,及时有效地解决教职员工反映的各类问题,特制定院长接待日制度。
1、学院设立领导接待日,接待地点设在领导办公室;如有特殊安排,由院办统一另行安排。
2、书记、院长、副院长实行单双周轮流接待。每周接待的具体时间提前通知院办主任,做好相关安排。
3、对教职工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先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待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及时给予办理和答复。
6、对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和处理结果,接待院长做好工作记录并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者守密,不得散布来访者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