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教育系统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提升江苏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此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其中,教育研究成果奖由我校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组织申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4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如围绕某研究主题以论文、著作或报告等系列成果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各成果须紧扣研究主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完成人为我院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选名额
全省评选教育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
我校限额推荐4项。我院不限额推荐。由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二)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材料要求
填报相关表格时需参照《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填报说明》(附件2)。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5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附件4)(一式5份及其电子版)。
3.《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4.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申报表》、申报成果及附件材料应分别合装成册。申报成果、附件材料使用学校统一封面(附件6)。
每项申报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袋两面。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8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申报成果简表、汇总表、申报成果、附件包括电子版)交至办公室。
2018年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