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5 浏览次数: 1039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除实验系列外,在职在岗的图书、文博、档案、工程、会计、审计、出版、卫生(仅限校医院人员)等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时间界限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171231日。

三、申报条件

上述系列人员按照江苏省相关主管部门条件进行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应遵循职岗一致的原则,必须根据申报时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程序

中级职务由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高级职务由学校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合格后,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相应的岗位名额评审推荐,报送至省有关部门。

五、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

(一)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表》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各单位必须将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

(三)经个人整理和单位审查报送至学校的申请材料,视为个人和单位对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确定性完全负责。个人和单位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未按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学校资格审查期间和复审通过公示期间,一律不再补充材料。

(四)各单位须在611日前报送审核结果及下列材料:

1.本单位资格审查报告(含组成人员、审查经过、结果)。

2.审核通过的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表》《汇总表》。《资格审查表》中须按要求明确标示学院审核通过,确认为有效科研成果的部分,且有相关审核人和相关领导的签名以及单位公章。

3.与各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中审核通过的成果相对应的成果材料。主要是论文论著原件及其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知网)等有关数据库上的查询结果,科技成果鉴定书或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只需提交复印件。

4.《资格审查表》《汇总表》电子版均发送至zhouyang@njucm.edu.cn

(五)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人事处将复审意见集中反馈至各单位。

六、未尽事项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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