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及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具备硕导资格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配备秘书2名,具体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各项工作。
学院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3.学院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并配备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4.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5.学院党总支书记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学院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一志愿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我院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及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网络面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通过面试平台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英语 (75分) | 专业知识 (150分) | 科研能力 (100分) | 综合素质 (100分) | 创新潜质 (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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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院复试小组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学院党总支书记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七、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5月22日。
一志愿复试录取
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九、 其他说明
本《方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有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研究生院的最终解释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