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2年度 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2 浏览次数: 10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2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伍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发挥我校优秀青年思政课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继续选拔培养一批符合“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要求的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现就我校2022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2021年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完成信息更新录入的省内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推荐选拨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有关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各二级单位限推1名候选人,学校将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三、推荐选拨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理论功底扎实。经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学术训练,具有与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学科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相关学科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教学效果显著。系统讲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3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价优秀,教书育人工作在校内得到公认好评。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方面表彰奖励或其他综合性表彰奖励。

4.研究能力突出。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文章,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过理论文章。本科院校教师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奖励。

5.推荐人选须为中共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院校推荐人选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老师于3月24日下午5点前将《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7份、2000字以内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594766642@qq.com。另提交授课视频1份,授课视频要求讲授国家统编思政课2021年版教材教学内容,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播放流畅,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视频素材存储格式为flv。建议尺寸720*576,文件大小50M左右,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推荐人选姓名”。

附件: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