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1 浏览次数: 250

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学制内非定向2022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我校研究生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3人。

二、评选表彰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2.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3.在相应研究生学习阶段,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该项评优推荐工作,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名。

2.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请有申报意向的各位同学于4月23日中午12:00前将《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所有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学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拟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附件2.docx